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马志强发布时间:2021-04-02浏览次数:1197


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依据《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长:吴磊

    员:马志强、李晨、张松林、刘尊奇、杜光明(防疫负责人)、陈燕勤、郑冠军

    书:秦刘磊

技术保障人员:王鹏

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长:吴磊

    员:李晨、陈燕勤

监督电话:15999109669

三、招生计划和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学术型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

推免生

一志愿上线

拟调剂

0703化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20

3

18

0

                                    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

推免生

一志愿上线

拟调剂

0860生物与医药

不区分研究方向

30

0

0

30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见学校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复试名单在每批次复试前会在我院网站(http: // hgxy.xjau.edu.cn/main.htm)进行公示。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审查材料

复试期间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对考生本人的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应届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照片页和注册页)

4.往届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提供《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有)

5.留学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历届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社保证明及定向就业协议书;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在职定向就业协议书;

8.大学期间成绩单,需要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可登陆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处网站下载);

10.其他材料(非必需材料):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MHK证书、本科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材料。

(二)材料提交方式

复试材料需要按照要求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上传。

(三)提交日期

1一志愿上线考生提交时间:2021年4月6日- 2021年4月7日。

2调剂考生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方式

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我校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考生需登录学信网(https://bm.chsi.com.cn/ycms/stu/),仔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按要求准备复试设备和复试空间。考生如存在无法解决的困难,应及时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200%

(三)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及联考类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内容均以面试形式进行。

考试内容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课考核(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还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将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为,该项考核不合格。该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占复试总成绩的20%)。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可采取抽题朗读后作答、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等方式,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3.综合能力考察(占复试总成绩的40%)。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内容。

4.专业课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40%)。专业课考核由学院按科目做好题库建设、保密等工作,题库试题供考生随机抽取并作答。

5.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无机化学和分析化学基础两门课程,该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学院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四)复试时间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481000482000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410-411

  复试时间安排表

序号

复试小组

复试时间

备注

1

化学专业复试

202148

 1000-2000

 

2

生物与医药专业复试

2021410-411

 1000-2000

 

六、调剂

符合《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中有关调剂的基本条件,同时调剂到我院的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考生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中B类考生的要求,同时符合学校分数线;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同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同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8.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七、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复试成绩=100×(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总成绩×20%+100×(综合能力考察成绩÷综合能力考察总成绩×40%+100×(专业课考核成绩÷专业课考核总成绩×40%

(复试成绩取学院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按百分制计算)

录取原则

分批次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录取、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报研究生管理处。

八、信息公开

(一)公示

1.通过本学院网站(http:// hgxy.xjau.edu.cn/main.htm )公示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复试考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备注说明。

2通过本学院网站http://hgxy.xjau.edu.cn/main.htm 公示复试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

(二)咨询与建议

电话:0991-8762118

联系人:秦老师

(三)投诉与复议

考生对公示内容、复试组织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纪委办公室或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991-8762934、0991-8762140、0991-8762956)。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经调查,认为需要复议的,责成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织复议。

(四)举报

若发现招生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申诉或举报。

举报专用电话(请勿咨询):18997938644

举报专用电子信箱(请勿咨询):JJW@xjau.edu.cn(注明“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考举报”字样)。

(五)突发情况或技术保障联系方式

电话:15899080353

联系人:王老师

 九、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新疆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中共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党委

2021年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