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
通 知
院属各(班级)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青春追梦·美好新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激发我校青年学生成才报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新农大团发〔2013〕1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党总支统一部署、院团总支、学生会决定,在今年暑期集中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现代文化与青年同行
二、总体思路
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使学院学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充分发挥青年学生的优势和特长,宣传党的政策、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文明风尚,活跃基层文化生活,淡化宗教氛围,弘扬现代文化。
三、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迪力夏提
副组长:遆晓南 杜光明
成 员:钟奎、田彩云、俞青杉、张国瑞、谢秀秀、李鹏、刘治祥、刘旭、吐尔荪、张义静、刘治祥
四、参与对象:全院在册本科学生
五、活动组织形式及内容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今年社会实践采取分散为主、重点集中的方式,按就近就便、节约资金、建成基地、长期实践的原则开展工作。
1、集中组队开展社会实践工作要求
学院将严格落实“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前期的对接工作。结合专业,组团并配备专业指导老师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各班级优先推荐和考虑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及受到区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参加团队;
2、学生个人分散开展社会实践工作要求
各班级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专业学习特点,本着“带着问题下去,带着报告回来”的理念,采取就近就便的原则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院将统一印发《新疆农业大学201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附件1),方便学生开展社会实践。
六、相关要求
1、制定预案,确保安全。学院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高度重视师生的安全,对学院集中组队的社会实践团队要安排责任心强的老师带队,要求每位参加学院统一组队的社会实践的学生签订《新疆农业大学2013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责任书》(附件2),确保服务团队安全出行。
2、大一至大三年级学生须向学院提交《新疆农业大学2013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活动鉴定表》(附件3),无鉴定表或鉴定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各班级必须在开学后向学院递交暑期社会实践报告2篇,心得体会5篇(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均不少于3000字,不准抄袭)。社会实践成绩将在开学第二个星期日,由各班在班主任的带领下组成社会实践成绩评定小组,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心得体会交流会,统一给每位学生评定成绩,最终成绩由学院教学办统一上报教务处给予相应学分。
3、重视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微博、网络等新媒体进行实时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为全校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将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推向深入。各学院集中组队的队员,必须开通新浪微博,人人直播团队开展活动情况,及时关注全国社会实践微博群号和官方微博以及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总联络员。重点关注微博账号见附件4。
特此通知。
化学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