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14浏览次数:22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自治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学科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于自治区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的能力,结合最近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科技改革的相关规定和意见精神,现就2014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和范围

(一)重点支持针对学科前沿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研究项目;对重点学科和紧缺人才专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项目;依托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创新团队选题申报的项目;产业技术创新推广类项目。

自然科学类拟重点支持领域:

1)农业种质资源和优势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2)家畜集约化养殖与动物疫病防治;

3)草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4)特色林果资源开发利用;

5)干旱区水资源利用与管理;

6)农业信息化服务等特色领域。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自治区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软科学项目(见附件1)。

(二)对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主要通过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形式资助,高校科研计划不再接受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已覆盖的一级学科领域申报课题(各重点研究基地隶属的学科门类与一级学科见附件2)。

(三)支持学院紧密结合办学定位,围绕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开展科学研究,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四)支持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推广等应用性研究及实践教学研究。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重点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重点支持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重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不鼓励申报高校科研计划项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软科学研究招标课题除外);博士毕业取得学位在校工作一年但未取得副高职称也可申报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主持人应具有硕士学位且已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不支持党政管理部门任职的处级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申报该计划各类项目。

(四)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能科学分工、通力协作。项目组主要成员为项目主要承担者,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课题主持人)。一经立项,原则不准变更项目组成员,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人员不得在项目组挂名。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与企业、地方、行业联合申报应用性项目和跨学科、跨院校、跨地区合作攻关项目课题组人数可适当增加

(五)目前有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在研项目,或者正在承担其他科研项目2项(含2项)以上者,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申报本次计划项目。

(六)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中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研究期限为3年、人文社科类为2年;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为2年。为便于管理,所有项目的起始时间统一为20147–20166月或20176月。

(七)申报书内研究基础中所罗列的内容主要为之前所取得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开展的科研活动,其中科研成果要将完成人按顺序全部列出,科研项目要明确标示出项目负责人的排名及分工,要客观体现项目申报人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业绩。

三、项目数和资助额度

2014年起,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每两年申报一次,每次计划资助165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约60项,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6-8万元;人文社科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领域每项资助3-4万元。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约100项,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3.5万元左右;人文社科和教育教学改革类每项资助2万元左右。软科学招标课题约5项,每项资助4万元左右。经费一次申请,分两年拨付。

四、申报组织与管理

为了进一步发挥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资金培育青年教师,扶持边远地区和新建本科高校,引导高校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强化学科专业特色,以及科研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作用,进一步发挥高校的主体地位和意识,2014年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采取分校立项支持的办法,具体方式为:

(一)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以各本科高校在校专任教师数为基础,根据计划经费数和重点支持的研究领域及研究类别,分配下达各高校立项数(见附件3)。各高校可根据重点项目经费支持额度,根据需要减少重点项目数,增加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数,但不能减少青年项目数,增加重点项目数。

(二)我校科研管理处根据下达的立项数,组织高校科研计划的申报、评审及立项推荐工作,其中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类占20%。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项目的遴选评审工作,组织评审会进行立项答辩,将拟立项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审定后,由自治区教育厅发文公布。

(三)软科学研究招标课题(见附件1),直接向教育厅高教处申报,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年度立项项目。此类项目注重集体申报,具有一定高等教育研究基础或教学科研管理经验,有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申报。研究成果不必以论文等形式显现,发表论文不是必须的,重点是能出具有参考价值的、能给予政府决策参考的研究成果。做的好的项目,教育厅将会继续支持。请各个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每个学院限报1项。

五、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2014年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继续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网络管理平台》(登陆网址:http://www.xjgxky.edu.cn/gxkyjh/http://202.201.246.125/gxkyjh/)(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经学校评审立项后登陆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软科学研究招标课题经审核后登陆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管理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变,经我校评审拟立项的项目申请人和审核后拟报的软科学研究招标课题申请人无管理平台的用户名,将分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的用以前的。请项目申请人认真查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网络管理平台项目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4)。

(二)项目申报人将《申报书》(格式见附件5)一式9份及电子版,交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将经学院排名盖章的汇总表(见附件6和《申报书》及电子版于201465日前报我处。学校将组织评审评审后拟立项的项目通过教育厅审定后,将组织项目负责人在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系统开通时间2014623-74日。并将系统生成文档的《申报书》一式2份,于201478日前报送我处。

(三)软科学研究招标课题,请申报人将《申报书》(参见附件5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1份及电子版于2014523日前报我处,经审核无误后,在管理平台在线申报,系统开通时间2014526-66日。并将系统生成文档的《申报书》一式5份,于2014610日前报送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