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新农大办发〔2012〕30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2014级汉语言、民考汉、双语班本科学生,2013级民语言本科学生。
二、工作安排
1、报名。2014年12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新疆农业大学2014年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附件1)填写《新疆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可在教务处主页“办事指南”的“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中下载,网址:http://jwc.xjau.edu.cn/),交各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各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务科,报名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
2、审核。2014年12月19日前,学校根据《新疆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名单。
3、考试。初审通过的学生于2014年12月26日前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转专业学生均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课程见附件1,考试内容主要以接收专业同类课程教学大纲为准。
4、录取。2015年3月2日前,教务处将依据考核成绩和专业招生人数,按照班级转出人数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5%的原则,并在综合考虑各学院转入人数与转出人数大体平衡的基础上,提出转专业学生的初步方案,并会同学生工作处召开审核会议,确定转专业学生的最终方案。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审批,颁发转专业文件。
5、报到。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到转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201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纪检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2、获得参加转专业考试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本学期在修课程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考试违纪者将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在原专业所学的课程可根据《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学籍异动学生成绩认定的管理办法》申请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所缺转入专业的课程必须补修。
4、学生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不同于原专业者,转专业后的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5、申请转入汉语言班的民语言学生,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校将视学生实际情况决定其是否试读一学期。
6、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班级。
联系人:吕冠纬 联系电话:8763716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