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2016年推免生工作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6浏览次数:319

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工作,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学校研究生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开、公正,保证质量。

二、   推荐免试工作安排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化学工程学院院长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毕业班班主任、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及主要任课教师代表等人组成。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细则,并开展推免生申请人的资格审查以及确定推免生名单等工作。

推荐免试工作由化学工程学院院长统一负责。学院书记与副书记、班主任负责考察推免生的政治立场、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心理承受能力及集体协作意识。其他成员负责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外语应用水平思维敏捷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科研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表达能力,集体协作意识及心理承受能力等。

3916日传达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精神。

4917日前组织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4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

申请者须提供: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学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5、名单确定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学期学院推免生名单(含候补推免生)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天。

6按学校规定,学院将公示期无异议推免生的相关材料交与接受推免生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201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