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工作,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学校研究生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开、公正,保证质量。
二、 推荐免试工作安排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化学工程学院院长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毕业班班主任、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及主要任课教师代表等人组成。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细则,并开展推免生申请人的资格审查以及确定推免生名单等工作。
推荐免试工作由化学工程学院院长统一负责。学院书记与副书记、班主任负责考察推免生的政治立场、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心理承受能力及集体协作意识。其他成员负责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外语应用水平,思维敏捷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科研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表达能力,集体协作意识及心理承受能力等。
3、9月16日传达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精神。
4、9月20日前组织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14年推免生申请及审核表》。
申请者须提供: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论文、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外语、汉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生成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学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5、名单确定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学期学院推免生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天。
6、按学校规定,学院将公示期无异议推免生的相关材料交与接受推免生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201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