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依巴克区面向部分重点高校2018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引进优秀人才简章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乌鲁木市沙依巴克区以其独特的西域风情根植于大美新疆的沃土,她是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的中心城区之一,是全市经济活跃的商业集结地,更是让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的群贤之地。经乌鲁木齐市委组织部、乌鲁木齐人社局同意,现我区诚挚相邀天下英才,共谋沙区发展大计,现将引进优秀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部分重点高校2018届硕士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详见高校名录)。
高校名录:
1.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35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
2.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40所)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支援建设边疆,服从组织分配;
(二)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还须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招录条件,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类别可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2011)》。
三、引进需求
详见《沙依巴克区面向部分重点高校2018届硕士以上毕业生引进优秀人才职位表》(见附件2)。
四、工作程序
主要程序有: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调剂、体检、考察及公示、录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991-4598163
13201389070
13201389197
网上报名邮箱:357917931@qq.com
(二)面试
在北京、上海、南京、成都、西安、兰州六城市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沙依巴克区会主动联系考生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学生证(学校证明)、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等,于面试前1天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初试和面谈,通过资格审查、初试和面谈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调剂
未入闱的面试合格考生,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到空缺的调剂职位。已入闱报考职位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
(四)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在三甲医院自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及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综合考虑岗位需求、个人志愿、学校推荐意见等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站(网址:www.wlmqrsks.com)公示。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到岗后,报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报名与资格初审:4月16日-21日
(二)资格复审:
北京、西安、南京考点:4月23日
上海、成都、兰州考点:4月26日
(三)面试:
北京、西安、南京考点:4月24日
上海、成都、兰州考点:4月27日
(四)调剂、考察、体检、公示:5月
(五)录用:7月上旬
六、招录政策
1.到岗后,用人单位报销体检费和首次进疆交通费(飞机、火车、汽车)。
2.工资额:国家规定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福利待遇;
3.人才补贴:除上述工资外,硕士增加补贴200元/月;
4.其他待遇:配偶和父母在外地的,每年可分别享受30天、
20天的探亲假,报销往返交通费用;
5.到岗后,按硕士2.5万元、博士3.5万元的标准提供生活保障;
6.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兑现相应职务职级;
7.一经录用提供免费周转房等住房保障;
8.签订8年以上服务协议的,给予购房优惠政策。
七、监督及纪律要求
1.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察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对考试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已被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八、其它
(一)本《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二)咨询、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0991-4689425
市公务员局:0991-4656205
市纪委(监察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0991-468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