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新疆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细则。其内容如下:
一、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职称/职务 序号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承担任务 | 备注 | |
1 | 马志强 | 书记 | 副教授 | 组长 | |
2 | 杜光明 | 副院长 | 副教授 | 副组长 | |
3 | 张松林 | 副院长 | 副教授 | 组员 | |
4 | 刘尊奇 | 副院长 | 教授 | 组员 | |
5 | 金鹿 | 研究生秘书 | 副教授 | 秘书 |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 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 计划 | 推免生 | 一志愿 上线 | 调剂 缺额 |
0703化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4 | 6 | 9 | -1 |
三、复试分数线
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新疆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调剂
调剂程序如下:
1.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通过教育部研招网的调剂系统开展调剂工作。3月20日开通调剂系统,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报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2.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开通到截止不少于12小时),学院根据考生申请志愿、初试科目情况、初试成绩、专业背景、诚信状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挑选准许参加复试的考生,并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复试名单,发送复试通知。
3.公布复试名单
在复试工作开展前通过化学工程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五、复试安排和要求
1.复试日程安排
学院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细则(未尽事宜,考生请见考生须知),并于3月29日组织第一批考生开始复试,4月5日之前完成第一批复试工作。复试结果及时报送研招办,复试材料学院暂时保存,在本年度复试工作结束后统一交研招办。
2.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考生信息表(调剂考生情况表);
②核查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③查看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④学信网生成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
⑥报考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政审表。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六、复试内容
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120%(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低于招生计划120%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录取比例)。复试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笔试:无机及分析化学
笔试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闭卷考试,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按照实事求是的要求,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低于6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30分)。采取随机抽题朗读并翻译后,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
(3)综合能力考察(60分)。重点考察考生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内容。
3.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所列项目均须体检),考生也可在新疆农业大学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在3月25日-4月20日每周一、三、五进行(周一上午10:00-11:00,周三、周五上午9:30-11:00)。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成绩计算
①复试成绩=笔试成绩× 30%+面试成绩× 70%。(加试课程成绩为单独考核项目,不计入复试成绩。)
②总成绩= 100 ×(初试成绩/初试满分)× 50% +复试成绩× 50%。
八、信息公开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化工学院网站(http://hgxy.xjau.edu.cn/main.htm)上公示考生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九、管理与监督
1.考生对复试或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991-8762934。
2.申诉受理部门:研究生处
受理电话:0991-8762140,8762956,8762488。
3.举报受理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91-8762099。
化学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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