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教规[2019]2号),文件要求,经我院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党委审议,教学科研办。现将2021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1、特别困难(5名):
2021级 努尔曼·依斯马依力
艾姆拉古丽·库尔班、刘丽琴
玛丽亚穆姑丽·托胡提、陶思钰
2、困难(3名):
2021级 陈静媛 韩雪 2020级 闫轶博
3、一般困难(2名):
2021级 吕美霞 吕向洋
若对上述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20日前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秦刘磊
联系电话:15981767215
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