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公告

发布者:王若愚发布时间:2023-04-03浏览次数:4187

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公告

一、招收调剂生计划

学术型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缺额人数

070300化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8

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缺额人数

086000生物与医药

不区分研究方向

30

二、招收调剂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术型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70300化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269

35

53

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86000生物与医药

不区分研究方向

263

35

53

三、调剂要求

需符合《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中有关调剂的基本条件。

调剂到我院的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我院化学专业调剂仅接收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化学、且本科专业为化学大类相关专业的考生。

生物与医药专业调剂优先接收本科及一志愿报考专业均为制药、化学、生物、材料等相关专业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食品专业也可纳入调剂范畴。

2.我院所有专业仅接收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一(科目代码201)或英语二(科目代码204)的考生调剂。

3.我院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四、调剂安排

(一)我院调剂系统于460时开放,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后续开放调剂系统时间将根据各专业调剂情况决定。

(二)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需按要求在系统中填报调剂信息和志愿。系统关闭后,我院将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研招网上收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点击“接受复试”,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其他

(一)复试资格审查、复试方式、内容及录取等其他要求参见我院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因审核、遴选调剂考生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结束后请耐心等待结果,由于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三)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逾期将视为放弃。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锁。

(四)咨询方式: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8762118

(五)本公告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由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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