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
评建工作办公室文件
新农大评办发〔2023〕8号
新疆农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校属各单位:
我校作为自治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部省协同首家试点高校,2024年4月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将对我校开展审核评估工作。本轮审核评估强调集全校资源,突出“育人”实效,要求全校上下每位教职工发挥主体作用,各尽其能,各尽其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以学生为中心开展育人工作。为使全体教职工进一步明确自身在评建工作中的职责以及全体学生在评建工作中应展现出的良好面貌,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为指导,运用教育新理念、新模式、新形态、新方法,围绕评建工作要求,做好领导干部、教学管理人员和广大师生的分类培训。
二、组织机构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新农大发〔2023〕32号)文件精神,评建工作培训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綦群高
副组长:赵文斌
成员:王维维、谢军、李海燕、邓方江、王莉萍
联络员:吴俊辉
三、培训对象
职能部门(教辅机构)工作人员、各教学单位工作人员、全体本科学生。
四、培训内容
详见附件。另,为方便广大教工、学生随时在线获取最新培训资料,校评建办已在“秾大云上”上传知识手册相关资料,随时供各位师生查阅、下载。具体操作为:登录“学习通/秾大云上-我的课程-我学的课-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章节-新疆农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中查阅及下载。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核评估培训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培训工作方案,利用集中学习教育、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其中对学生(含新生学院学生)讲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内容的教师,应由学生专业所在单位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
2.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本单位培训效果进行内部自查,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工作方案及培训工作小结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了解各职能部门(教辅机构)、各教学单位的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师生进行访谈和测试。
3.相关时间节点要求
相关时间节点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相关 单位 | 培训/提交材料内容 | 时间节点 | 备注 |
1 | 校属各单位 | 培训工作方案 | 2023年12月20日前 | |
2 | 各教学单位 | 本科生第一轮培训 | 2023年12月24日前 | 含新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3 | 校属各单位 | 教工第一轮培训 | 2024年1月5日前 | |
4 | 校属各单位 | 教工、本科生第二轮培训 | 2024年3月10日前 | 3月13日前交第二轮培训工作小结 |
5 | 校属各单位 | 教工、本科生第三轮培训 | 2024年3月24日前 | 3月27日前交第三轮培训工作小结 |
注:报送的相关方案、总结须经本单位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
联系人:吴俊辉(8760315)、邓方江(8763622)
学习通技术支持联系人:焦建雄18999360703
附件:1.各单位培训工作方案(模板)
2.各教学单位培训内容及要求
3.职能部门(教辅部门)培训内容及要求
4.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知识手册(教工版)
5.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知识手册(学生版)
6.背景及相关政策文件——新疆农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学习资料(一)
7.审核评估35问——新疆农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学习资料(二)
8.指标内涵解读——新疆农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学习资料(三)
9.新一轮审核评估系列政策文件
新疆农业大学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