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依据《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地老师
成 员:李老师
监督电话:8762933
三、招生计划和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参见招生简章,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一志愿复试名单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调剂复试名单见我院网站。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审查材料
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料进行审查,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1)考生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历届生考生提交与报考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及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3)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两识别、四比对结果,对异常提示要严格核实;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及其它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4)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要求,调剂考生符合学校、学院公布的调剂要求;
(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毕业)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及定向就业承诺书;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定向就业协议书;
(6)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就业协议书;
(7)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一志愿考生在学校公示的名单中,调剂考生在研招网系统中有相应备注,并按规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8)《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
(9)其他材料: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MHK证书、本科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材料。
(10)个人简介:模版见附件2。
学院还将严格审核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考生的学历(学籍),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二)材料提交方式
上述材料需要按照要求扫描为电子版,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上传。线下参加面试时还需提供纸质版材料。
(三)资格审查时间
1.一志愿考生线上提交时间:2025年3月28日
线下提交时间(到校资格审查):2025年4月1日
地点:化学化工学院213室(教学科研办公室)
2.调剂考生提交时间:见调剂公告。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方式
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5年4月2日16:00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见调剂公告。
表1 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表
序号 | 复试小组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备注 |
1 | 生物与医药专业 | 2025年4月2日 16:00开始 | 化学化工学院204会议室 |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课考核,以及加试共五个方面。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在规定的时间用完后,考生应停止答题。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占复试成绩的20%)。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采取抽题朗读后作答的方式。
3.综合能力考察(占复试成绩的40%)。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内容。采取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
4.专业课考核(占复试成绩的40%)。专业课考核科目为无机及分析化学,采取抽题朗读后作答的方式。
5.加试。跨专业(非生物与医药类专业)及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基础)。加试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环节单独组织笔试。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表2 复试及加试科目
0860生物与医药 (专业学位) | 复试科目 | 无机及分析化学 | 无机及分析化学(2016第一版) | 翟彤宇等编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加试科目 | 1.无机化学 | 无机化学(第五版) | 大连理工大学编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
2.分析化学基础 | 分析化学(第六版) | 华东理工大学等编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六、调剂
调剂考生需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中有关调剂的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见我院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
七、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初试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权重。初试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
复试成绩=100×(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总成绩)×20%+100×(综合能力考察成绩÷综合能力考察总成绩)×40%+100×(专业课考核成绩÷专业课考核总成绩)×40%
其中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为按相应规定加分后的初试成绩总分。
(二)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加试考核不合格(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5.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初试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八、信息公开
(一)公示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相关信息均在本学院网站http://hgxy.xjau.edu.cn/)发布。
1.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于一志愿复试前公布,调剂公告于各批次调剂复试前公布;
2.公示调剂各批次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备注说明;
3.公示一志愿及调剂复试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
(二)咨询电话
考生在复试和录取期间,相关问题或突发情况等可向学院研究生办咨询受理,咨询电话:嘉老师 0991-8762118。
(三)投诉与复议
考生对公示内容、复试组织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或申请复议。电话:0991-8762140、0991-8805160。
九、违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涉密事项,复试全过程中考生严禁拍照、录音、录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传播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新疆农业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2:个人简介模版个人简介模版.docx
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