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级别(分值) | 说明 |
论
文 | SCI论文(影响因子+50分) | ①参评论文须与所学专业相关,满足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无导师署名的论文不予认定; ②参评论文为共同第一作者的(含导师),排名第一按60%计算,排名第二按40%计算; ③参评论文应在评奖年度内已见刊或在线发表或有录用函并缴纳版面费(投稿期间论文不计分),且新疆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④新疆农业大学学报可认定为核心期刊; ⑤影响因子为发表论文当年的影响因子,以中国知网查询为依据或以新疆农业大学图书馆检索报告为准; ⑥同一篇论文研究生评奖期间仅可使用一次。 |
EI论文(影响因子+40分) | ||
CSCD和北大核心论文(影响因子+20分) | ||
普通期刊论文(5分) | ||
专
利 | 实用新型专利(含外观设计)(10分) | ①专利须授权或已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 ②发明专利研究生排名须为前三,且导师为前三发明人;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 ③专利权人须包含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为独立专利权人计满分,联合申报按照排名顺序依次计50%、25%; ④同一项专利在研究生评奖期间仅可使用一次。 |
软件著作权(10分) | ||
发明专利(40分) | ||
英 语 | 四级(5分) | 评选年度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赋分,每年都可以使用。 |
六级(10分) | ||
雅思≥6分或TOEFL≥80分(15分) | ||
学术 竞赛 | 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40分,其他奖项30分) | ①学科竞赛应与专业和学业具有相关性,级别按照发证机关的盖章来认定; ②各省协会、学会组织的项目等同于省部级项目; ③同一项目在两个及以上级别分别获奖,取高分,不重复计分; ④团体获奖的,由竞赛小组组长根据成员在竞赛组中发挥的作用,为参加成员工作量分配得分,总分不得突破该项获奖等级最高分; ⑤民间团体组织的活动或竞赛获奖不在计分范围,网络答题类项目不计分。 ⑥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发明或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等,凡参与者计200分。 |
省部级(特等奖、一等奖30分,其他奖项20分) | ||
厅局级或校级(特等奖、一等奖20分,其他奖项10分) | ||
学术 报告 | 投稿参加本领域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或论坛,并作学术报告者(50分) | ①国内会议必须为全国性会议或其分会; ②参加会议者需提供学术会议正式邀请函或其他参会证明,大会报告以报告人照片和会议手册为准; ③会议论文只认可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其他排名不计分; ④仅参加会议的不计分。 |
投稿参加本领域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或论坛,并进行墙报展示(30分) | ||
投稿参加本领域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或论坛,且论文被收录(10分) | ||
参加学校研究生学术论坛(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及优秀奖5分); 在分论坛做学术交流者(3分) | ||
科研 创新 项目 | 国家级科研创新项目(20分) | ①指研究生本人主持项目,参与者不得分; ②同一个项目在研究生评奖期间仅可使用一次。 |
自治区级科研创新项目(15分) | ||
校级科研创新项目(10分) | ||
院级科研创新项目(5分) | ||
文体 活动 获奖 | 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10分,三等奖、优秀奖8分) | ①团体获奖第一名按奖项100%计,之后的排名按20%依次递减,同一内容奖项只计一次,按最高分值计算; ②参加各类活动前须报学院研究生办备案,备案认可过的活动获奖,可以认定得分,未经备案的,不予认定。 |
自治区级(一等奖、二等奖8分,三等奖、优秀奖6分) | ||
校级(一等奖、二等奖6分,三等奖、优秀奖4分) | ||
学院 工作 | 担任研究生开题、答辩秘书,或线上程序运行等保障工作 | ①积极配合或参加学院其他研究生工作,由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认定,一次计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②认真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团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如:班会、团日活动、团组织生活会、各类集体劳动等,请假1次计负0.5分,无故旷到1次计负1分,不按时交材料1次计负0.5分,无故不交1次计负1分,累计3分取消评选资格;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须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无故旷到1次,取消评选资格,请假1次计负0.5分,累计3分取消评选资格;全年按时完成每周“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并按要求提交学习截图,超过5次未按时提交者取消评选资格。 |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研究生活动,并撰写活动新闻稿件 | ||
学生 干部 | 校、院级干部考核优秀(8分) | ①身兼多职者按最高分值计算; ②班级民主测评未达到80分以上或经考核未完成岗位职责要求的,视在任职期间发挥作用程度计分; ③学生干部中途离职的,不予计分。 |
校、院级干部考核合格(6分) | ||
荣誉 证书 | 自治区级荣誉称号(8分) | ①同一年度内不同级别取高分。往年优秀班干部、优秀研究生及奖助学金证书不予认定; ②有其它各类未列出的社会表彰或荣誉证书,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审定认可后给予计分; ③获得本专业领域执业资格证书者计20分,整个研究生学制内只认定1次。 |
校级荣誉称号(5分) | ||
院级荣誉称号(3分) |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 参加研究生“中国研究生乡村振兴科技强农+创新大赛”比赛;参加“研究生暑期乡村振兴实践项目”“大学生‘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等实践 | 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给予计分。 |
备注:1.硕士生只计硕士阶段成果,博士生只计博士阶段成果;2.SCI 期刊分区按照中科院最新升级版大类学科认定;3.以个人名义参加的校外各类纯线上竞赛获奖不计分;4.本办法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