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促进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院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开展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新疆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即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包含以下班级:应用化学2101班、2102班、2103班及化学工程与工艺2101班。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被推荐者在专业学习阶段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选修(含专业任选、专业限选、专业职业教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5%;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00分以上;2021级单列类学生达到大学生英语四级350以上。
(八)“研究生支教团”、“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计划在符合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中遴选条件的基础上还须符合学校团委、中国语言文学与艺术学院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
三、推免生名额
2025年我院分配名额为4,候补名额2,最终推荐名额以学校公示为准。
四、推荐免试工作流程
1.推免评选细则
结合专业特点及学院实际,制定化学化工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综合评价标准,根据被推荐学生思想品德评价(定性),第二课堂成绩(定性),学业成绩评价占80%,创新能力评价(含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学科竞赛、科研项目)占15%,发展素养评价(含外语水平、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等其他奖励)占(5%)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综合评价成绩参照《化学化工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综合评价标准》(附件1)进行测评。
2.组织报名
组织学院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并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附件2)。符合遴选条件报名“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支教团申请审核表》(附件3),学院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送至团委。
3.资格审查
学院对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后归还申请者,保存复印件。
申请者须提供如下材料: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项目、论文以及获奖证书等;
(2)外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
(4)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学生干部等证明;
(5)其他申请及证明材料;
学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4.公示考核成绩及材料报送
学院依据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本单位实施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遴选、推荐,公示所有人员考核鉴定结果。当学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是否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是否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9月18日,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推免生存在的问题,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并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同时,学院按照预推荐名单中考核鉴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荐名单,并向教务处学籍科提交相关推荐材料,其他材料学院存档。具体如下:
1.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学年学习成绩单及成绩单pdf版扫描件(各推荐单位应统一为学生提供);
2.《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
3.《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推免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4.《2025年化学化工学院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表》。
5.复审、公示
教务处汇总各单位拟推荐学生名单,并会同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复查学生遴选资格、学业成绩、违纪情况等。复查无误后,将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根据各学院实际下达指标确定最终拟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为7日。
6.名单上报
教务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拟获得推荐资格学生名单。
五、申诉与复议
1.申请推免生的学生,对推荐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或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2.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或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复议的学生应填写附件4《新疆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一式三份,下面简称“复议申请表”),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或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按照学校规定和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申请复议学生所反映情况是否属实,情况属实的进入复议程序;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本职责范围内按照本单位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审核学生复议申请,开展复议督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超出监督复查范围或职责的复议申请,及时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农业大学推免生遴选复议专家组,全面复查相关工作环节,形成复议结论,并告知相关单位和申请复议的学生;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复议结论,按程序予以落实,并将结果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5)对公示内容、推免生工作组织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或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联系人:
谭瑞康18299110626
马依然·买买提13999949597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投诉电话:0991-4800169
投诉邮箱:xjk@xjau.edu.cn,注明“2025年推免生工作举报”字样。
六、其它工作
(一)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待录取阶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推免资格或研究生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研究生学籍:
1、存在弄虚作假、缺乏诚信者;
2、存在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等者;
3、有违法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4、存在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
(二)如学校后续发布更改文件,则以学校要求为准,届时我院也会第一时间发布相关通知。
(三)本细则适用于2025年化学化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化学化工学院学院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标准附件1:化学化工学院学院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标准.docx
2.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docx
3.新疆农业大学2025-2026年度研究生支教团申请审核表附件3:新疆农业大学2025-2026年度研究生支教团申请审核表.docx
4.新疆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附件4:新疆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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